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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玫瑰苑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4-03-19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玫瑰苑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玫瑰苑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已经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0747-2460SCCXJ00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玫瑰苑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职工宿舍楼项目(装饰装修工程)2栋,建筑积约15983.62平方米,其中1#宿舍楼建筑面积约8634.2平方米,2#宿舍楼建筑面积约7349.42平方米,均为地上六层,框架结构,室外给排水、供热、供电管线、宿舍周边地坪硬化及绿化等已配套。

2.2工程建设地点:新疆五家渠市102团玫瑰苑小区。

2.3招标范围: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玫瑰苑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包含卫生间装饰装修(防水、地面砖、墙面砖、热水器、吊顶、吊顶通风器、通风风管、马桶、花洒、玻璃门、洗手台等卫生间配套设备设施),所有室内及楼道地面瓷砖,空调,过道吊顶,门后衣柜(1、2号楼2-6层),单人实木床(1、2号楼1层,含棕垫),电视柜(1、2号楼1层),多功能床头柜(1、2号楼1层),衣柜(1、2号楼1层,含鞋柜),上床下桌组合床(1、2号楼2-6层、带椅子、衣柜、书桌、棕垫),晾衣架,窗帘(含罗马杆),室内实木门(含门牌),楼梯间扶手;楼道内插座、开关、照明灯具、监控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玫瑰苑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承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招标人要求无偿出具不少于三套不同风格的装饰装修效果图(包括室内、卫生间、楼道等位置),招标人选定装修效果图之后,投标人须免费提供效果图对应的所有材料和设施、设备的样品至项目现场,且每个品类不少于3种以便招标人选择。若无法提供招标人满意的样品,招标人有权到生产厂家处考察。

(2)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多次倒运、保管、安装、调试。

(3)图纸、清单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不含第三方质量检测:无损检测、材料检测)。

(4)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所有图纸、操作说明的提供、调试等服务。

(5)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且确实是该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对玫瑰苑职工宿舍楼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的使用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

(6)招标人负责向投标人提供施工期间水、电、气的接口,计量器具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对本项目满足设计规范和使用功能完整性负完全责任,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在本合同下应承担的责任。

(8)投标人在投标前对项目现场是否进行勘察自行负责,不得以技术规格书中的错误、疏漏或以对现场情况不清楚做为合同价格调整及工程质量、进度不能满足要求的理由。

(9)招标人保留对技术规格书(包含设备采购文件)、施工蓝图、施工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查的权利,以考察其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含性能要求)及相关标准,是否适合该设施运行及方便维修的综合要求。投标人应充分配合招标人代表或其指定人员的此类审查,投标人对没有采纳的意见负全部责任;即使采纳招标人意见也不能免除或减轻投标人应负的责任。

2.4工期要求: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所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给建设单位,2024年9月1日前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2.5工程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技术规格书、专业验收规范等现行与本合同文件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且符合工程所在地的各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的管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1万平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若以上资料无法明确证明规模或其他要求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或图纸等资料,另竣工验收证明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名称。

3.3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不少于2项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若以上资料无法明确证明规模或其他要求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或图纸等资料。

3.4本项目须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证明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的复印件,内容包括企业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接受离退休人员)的凭证复印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提供拟派的专职安全员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不接受离退休人员)的凭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安全员的书面承诺;

(5)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将被否决。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须提供开标日期前10日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3月19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3: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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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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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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