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洪洞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场地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C2024-09-003)
1.招标条件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洪洞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场地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服务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洪洞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场地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1处县级邮件处理中心装修改造和14处乡镇商贸中心装修改造。
2.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工程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
3.2投标人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6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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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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