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及南风井垃圾分拣站安装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及南风井垃圾分拣站安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及南风井垃圾分拣站安装工程。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一)中央区垃圾分拣站安装工程:1、推车机、阻车器及滑道安装;
2、高位翻车机及附属工作平台安装;3、分拣站设备配电安装。(二)南风井垃圾分拣站安装工程
1、推车机、阻车器及滑道安装;2、高位翻车机及附属工作平台安装;3、分拣站设备配电安装。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一)中央区垃圾分拣站安装工程:1、推车机、阻车器及滑道安装;2、高位翻车机及附属工作平台安装;3、分拣站设备配电安装;(二)南风井垃圾分拣站安装工程:1、推车机、阻车器及滑道安装;2、高位翻车机及附属工作平台安装;3、分拣站设备配电安装。(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2.3 建设地点: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 质量要求: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真实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竣工验收日期2021年3月至今,以合同、竣工报告/验收证明、至少一份合同对应发票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截图为准,需同时具备)。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财务要求: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矿山工程或矿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符合建设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3月21日18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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