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事业部6#电石炉大修
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事业部6#电石炉大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事业部6#电石炉大修
1.2 采购人: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电石项目6#电石炉(40.5MVA密闭电石炉)已运行5年多时间,按计划需对电石炉进行清炉、炉壳更换及炉底、炉墙耐材等进行大修。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电石事业部6#电石炉清炉;炉墙、炉底耐材拆除,炉墙、炉底耐材的供货及砌筑施工;炉盖、中心炉盖、水冷密封套、出炉烟罩、出炉挡屏耐火材料喷涂的供货及施工;电石炉炉壳、炉壳保护罩、水冷炉门框等的采购更换;炉底板的采购修补。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3 建设地点: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事业部。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同类型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2021年3月至今的合同协议书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11时30分--2024年3月28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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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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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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