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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二期)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2024-03-25

临夏市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二期)一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

临夏市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二期)已由临夏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临夏市综合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市发改发【2020】345号、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临夏市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变更批复》临市建发【2024】44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临夏市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二期)一标段

2.建设单位:临夏市供排水公司 

3.建设地点:临夏市城区

4.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地方政府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5.概算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1180.38万元,其中一标段约7061万元。

6.建设规模:再生水厂工程包括加压泵房及配电间、值班室、电气工程、自控系统工程、厂内绿化等,环城西路和环城北路管线及加压站、折桥村道路管线、北塬山东段管线、折达路管道、北塬山中段管线、北塬山西段管线、城东一路管线、城东四路管线、民主西路管线,本标段管线总长21.968km,主管管径为DN100~DN80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7.计划总工期:596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8.标段划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 人、施工员 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机械员 1 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8.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20时00分至2024年3月30日2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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