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3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核定试验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2-38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3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核定试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3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核定试验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合同生效后根据省调度要求开展工作,所有试验项目全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所有项目试验报告。
2.6 招标范围:依据《山东省直调公用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最小技术出力核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对机组进行调峰深度测试,核定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根据要求进行一次调频性能测试、AGC、AVC性能测试,确定机组在深度调峰工况下一次调频能力、机组AGC性能及机组AVC性能。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源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和电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1项电厂涉网试验业绩,要求随响应文件提供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如需)等能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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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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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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