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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环城水系(崇教路-北环路-向阳街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0-04-10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乡县环城水系(崇教路-北环路-向阳街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环城水系(崇教路-北环路-向阳街段)工程设计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审字【2020】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平乡县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岳大道(崇教路-北环路)段及北环路两侧(向阳街-东岳大道)段;

2.2设计内容:景观绿化面积286616平方米,给水管道31000米,路灯约235套,东岳大道水系(南环大道-北环大道)3981米,北环水系(向阳街-东岳大道)1244米。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 68万元;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设计要求(施工图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1.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

3.1.5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查询);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0日00 时00分至2020年04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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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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