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2工程内容:办公区维修工程
2.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服务期:一年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管理班子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项目班组成员:建筑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投标人近三年(指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查询:
a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 “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处罚期内的记录。
b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无处罚期内的记录。
c投标人无其它国家法律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一楼,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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