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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4-18
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2409N124BH)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35-2409N124BH),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4月25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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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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