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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育种中心反应箱2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9

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育种中心反应箱2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委托,对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育种中心反应箱2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育种中心反应箱2采购

1.2项目编号:DSEC-2024-03

2.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育种中心反应箱2采购(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含货品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税费、售后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2.2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00元 ;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2.4质保期:三年;

2.5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供货、安装、验收完毕;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的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三项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郑州市花园路纬一路交叉口新闻大厦天福座15楼)。

4.3方式:领取文件时须携带需携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4.4.售价:5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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