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40403-04812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以《关于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经发审批﹝2022﹞185号)、《关于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新城建交发﹝2023﹞4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其他资金80%, 招标人为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兰州新区经十一路以东,经十二路以西,纬十四路以南,纬十二路以北区域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198.0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00㎡,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198.08㎡,为地下车库与设备用房,停车位80个。
2.3 计划工期:20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6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4本项目概算投资:约10454.40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房屋建筑工程。
3.4其他:
3.4.1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21年 03月2024年03月)内有类似工程业绩(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为准)。
3.4.2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拟派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具有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管理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4)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须未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应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填报的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具体详见甘建建〔2020〕66 号文要求)。申请人须将带有二维码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于 2024 年 04 月30日 18:00 时前发送至LZXQXGGS@163.com 邮箱,并将带有二维码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其他资料”中。
(5)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96 号文办理入甘信息登记。
3.4.3 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4.4 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和“投标材料真实一致性保证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未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和“投标材料真实一致性保证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3.4.5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以本项目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证明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证明为依据,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7 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还须提供该人员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将资料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7日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2日11时00分至2024年4月27日11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登记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24 小时,n≧5);申请人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备注:获取文件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将此信息表编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并于2024年 4 月 30日18:00 时之前将备案表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LZXQXGGS@163.com。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4年5月6日10时00分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为网上开标,申请人可在开标前24小时登陆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登陆网址http://61.178.200.57:13211/bid-building-ejiaoyissg-bidder/login.html,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ef格式一份、.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交易通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确认上传文件无误后,请申请人等待开标即可。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5月6 日 10时00分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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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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