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工具柜、货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工具柜、货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工具柜、货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CT-200190-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线路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线路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北国商城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设车辆段1座,110kV主变电所1座。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站-西古城站)工具柜、货架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工具柜、货架),供货范围包括货物的制造、运输(含保险)、安装全过程,其间包含各项检验、试验、验收等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兆通车辆段物资总库、2号线嘉华车辆段物资总库、地铁沿途各车站或招标方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接到招标人的当批交货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当批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2.7 质保期
货物的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人民币的工具柜或货架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4日9时0分至2020年04月20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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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工具柜、货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