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东区朗晴小学、水云轩小学、远洋学校饭堂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区朗晴小学、水云轩小学、远洋学校饭堂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ZP-GK2017-071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6652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地址:中山市
联系方式:邓老师 0760-883201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小姐 0760-88665226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个包通用: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管理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供评委核查,没有提交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即从2014年8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4日 18:55 至 2017年08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