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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湘潭市分公司2020-2022年花卉租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0-04-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联通湘潭市分公司2020-2022年花卉租摆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项目已具备自愿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联通湘潭市分公司2020-2022年花卉租摆项目(第二次)。

2.2项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2.3项目规模:约8万元(不含税)

2.4招标内容:湘潭联通综合楼及市区办公场地花卉租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7招标控制价:特大号不含税上限价45//月,大号不含税上限价30//中号不含税上限价15//月,小号不含税上限价10//月。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报价内容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花卉、苗木出租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3.2.2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个,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3投标人能够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2履约情况要求:2017年至今没有欺诈、违约、违法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湖南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4月14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04月20日18时00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完成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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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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