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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新城南环路(洳河东滨河路-平三路)道路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20-04-15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平谷新城南环路(洳河东滨河路-平三路)道路工程(二标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16〕4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绿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平谷区新城南郊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城市次干道路总长约745米,规划红线宽45米,采用三幅路形式,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道路、雨水、污水、给水、中水、交通、绿化、照明、施工导行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 、合同估算价 32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47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新建城市次干道路总长约745米,规划红线宽45米,采用三幅路形式,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道路、雨水、污水、给水、中水、交通、绿化、照明、施工导行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其他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资格预审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企业具有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 今)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2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道路长度750米(含)以上的城市次干道路工程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 方可于(计划于) 2020-4-17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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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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