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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旅客接送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6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旅客接送机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旅客接送机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009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主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必须完全服从招标人的业务管理和监督,为招标人在大兴国际机场的高价值客户提供三项专属服务:即专属品牌、专车专用;定制装饰,南航标识;专属司机,统一服饰。利用北京大兴的地面资源,打造南航高价值客户“门到门”的服务品牌,拓宽南航服务增值服务产品的营销场景,助力服务促营销,进一步提高南航高价值客群的粘性,全面提升南航在大兴枢纽的市场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

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及司机人员,为南航指定客户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或其他指定区域的出行提供24小时旅客车辆接送机服务。本项目总预算1221.5万元/1年。

序号

招标内容

车型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单程)

单价限价

(单位:元/单程,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A区客户的接送机服务,即在北京市范围内,客户接送服务区域为距大兴机场航站楼0-40公里(含)之内的。

B级(含)以上商务型轿车用车(含司机)

29000

185

5365000

B级车,轴距约在2.6米至2.75米之间,排量从1.8L至2.4L。

2

B区客户的接送机服务,即北京市范围内,客户接送服务区域为距大兴机场航站楼40-60公里(含)之内的。

B级(含)以上商务型轿车用车(含司机)

20000

225

4500000

3

C区客户的接送机服务,即北京市范围内,客户接送服务区域为距大兴机场航站楼60-70公里(含)之内的。

B级(含)以上商务型轿车用车(含司机)

5800

250

1450000

4

D区客户的接送机服务,即北京市范围内,客户接送服务区域为距大兴机场航站楼70-100公里(含)之内的。

B级(含)以上商务型轿车用车(含司机)

3000

300

900000

合计

122150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以上价格包含车辆的使用费、司机的人工费、司机服装费、车辆保险费、维修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车辆定制装饰费、车内配备物品费等所有费用,即包括为招标人提供旅客车辆接送机服务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含税)。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详见用户需求

招标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起1年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投标人的各项资质齐全且在有效期内。(①《北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③《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上述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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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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