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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2024-2027年业务库驻场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5-0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2024-2027年业务库驻场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2024-2027年业务库驻场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4-13543),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现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准入一家供应商为全市邮政金融提供业务库驻场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网点上缴现金(完整券和残损券)的现金交接、现金整点、整点后现金交接,在现金整点过程中按照要求对现金进行挑剔、清分、鉴别、整点、打捆、装袋等全过程的业务外包工作。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 项目预算:256.38万元,其中邮储银行汕头市分行 70.38 万元、汕头市邮政分公司186万元。

  2.4 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共同出资。

  2.5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建立的《现金清分企业信息备案表》中备案,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

  注: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官网上公布的《现金清分外包企业备案信息公示表》或承诺函。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3.4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合作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6 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利害关系: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第六章)。

  3.8.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详见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3.9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3.9.1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2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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