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就海工采办中心-漳州LNG接收站项目-碳钢管线X70Q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海工采办中心-漳州LNG接收站项目-碳钢管线X70Q |
交货期: | 2020/7/30前 |
数量: | 约405吨 |
交货地点: | 海工漳州LNG项目漳州场地 |
项目概况: | 1.漳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EPC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龙海市隆教乡兴古湾,该项目包括2座16万方储罐、300万吨/年LNG配套的气化和输送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 2.本项目需采购约405吨. 3.供货范围包括碳钢管线X70Q生产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备品备件、特殊工具、现场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福建漳州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名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1.3、本次招标仅接受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所投货物制造商同意其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书。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2、证书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以下证书: ★1、投标产品为国内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且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均应为A1等级,且覆盖本次招标范围。 ★2、对于国外制造厂家,如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可提供型式试验认证证书(压力管道元件),且覆盖本次招标范围。 ★3、货商所供管道的设计和制造标准应执行API响应的标准; ★4、管道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量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 (1)自2009年1月1日起,制造商应具备2个及以上国内LNG接收站或2条天然气长输管线(至少10公里)项目碳钢管供货业绩(合同证明),至少1项覆盖40寸管径。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双方签字页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制造商名称、供货清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制造商名称、供货清单,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需要是纸文件扫描成PDF,不可以是其他文件生成的PDF。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4月15日到2020年0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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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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