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购业务车辆货物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0]FJZFZB[DY]2020002
2、项目名称: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购业务车辆货物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 1 |
| 176800 | 3536 |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包1 | 购业务车辆 | 福州东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祥通路6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
| 由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4-15 19:50;报名截止时间:2020-04-20 19:5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04-21 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