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年劳模疗休养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667
3.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4.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69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项目预算:人均费用标准不超3000元
7. 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简述: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春、秋季全省系统劳模疗休养活动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住宿、餐饮、健康讲座、中医理疗、参观学习等。
(2) 项目服务时间:
拟于2024年5月26日-29日(春季)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秋季)举办两期劳模疗休养活动,每期四天三晚。
(3) 项目地点:常州溧阳天目湖疗休养基地(江苏省总工会授牌“江苏省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
(4) 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或分公司),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允许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直接参与报价,但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或组织承担。)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的,认可提供供应商上级单位的上述复印件。)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企业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7)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应具有1份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的疗休养销售业绩,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供应商为分公司时可提供其总公司的业绩作为证明材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 《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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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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