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020年粉煤灰、脱硫石膏及灰渣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4/17-XS-0201 | 副产品粉煤灰、脱硫石膏、灰渣销售 | 副产品粉煤灰、脱硫石膏、灰渣销售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副产品粉煤灰、脱硫石膏、灰渣销售】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粉煤灰、石膏的经营或具有利用粉煤灰、石膏的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粉煤灰、石膏销售近两年以上的经历,需提供(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需具备粉煤灰气力输送分选设备,且分选总能力不小于20吨/小时(提供证明材料:设备发票、分选能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且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三年财务报表)。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弄虚做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