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公告内容
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2.1项目编号:QSYN-ZB-20104(A包件)、QSYN-ZB-20105(B包件)。
1.2.2采购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律师事务所,作为KC2010-10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仲裁纠纷案的仲裁代理人。包括代为提交仲裁证据并质证、答辩、出席仲裁庭、发表辩论意见,代为提交和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等。
1.2.3服务地点:昆明市。
1.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昆明仲裁委出具裁决文书之日止。
1.2.5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1.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1.2.7采购预算:¥35628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陆万贰仟捌佰元)。
1.2.8包件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划分情况如下: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A包),采购预算金额1781400元;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B包),采购预算价1781400元。
1.2.9投标原则:本项目A包和B包存在利益冲突,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包件进行投标。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1.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3.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足1年,无须提供)。
1.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3.5项目负责人: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且具有二级律师或以上职称证明,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并出具相应证明。
1.3.6信誉要求:(1)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或者被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2)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并出具相应证明。
1.3.7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3.8投标人相关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格式的要求。
1.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6日23:59至2020年4月23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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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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