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华电永州蓝山风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100MW风电项目植被恢复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 二、招标人:湖南华电永州蓝山风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100MW风电项目植被恢复工程 五、招标编号、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六、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本期规模: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风电项目100MW。 2.建设地址: 湖南省省永州市蓝山县浆洞瑶族乡 3. 项目基本情况、进展情况概述: 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100MW风电项目于2015年12月11日获得蓝山县发改委核准(蓝发改投[2015]111号),规划容量100MW。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工期 120 日历日。 计划进场日期 2017 年 6 月 1 日 计划完成日期 2018 年 10 月 1 日 计划进场日期 2017 年 5 月 1 日 计划完成日期 2017 年 9 月 1 日 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同一法人及其下属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须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不得分包和转包;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水土保持或市政绿化相关工程施工(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类),具有独立完成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提供项目经理合同业绩及验收证明),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期要求的足够的施工机械配置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014-2016年度应连续盈利,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在最近三年(2014-2016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在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提供注册地安监部门近三年无事故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详细、完整的证明材料,开标后将不再允许提供补充材料,证明文件不全者按废标处理。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发布的媒体:中国电力集采招标网,www.dljczb.com;。 2、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2017 年5月5日17点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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