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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2024年青岛分公司青岛市设备安装等劳务合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青岛分公司青岛市设备安装等劳务合作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青岛分公司青岛市设备安装等劳务合作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2024年青岛市设备安装等劳务分包。

2.3招标内容:山东省青岛市设备安装等劳务合作,主要包括室内分布工程线缆布放及室内分布工程设备安装;无线和传输设备安装调测、割接替换,电源配套设备、蓄电池更换和安装调测;传输设备安装、交换设备安装、数通设备安装、微波设备安装、无线网天线和馈线安装等劳务合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4项目规模:项目总预算628.79万元(不含税)。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的标段数量为4个。具体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排名

中标份额(%)

预计中标金额(万元)

标段1

室内分布工程线缆布放及室内分布工程设备安装等

250

1

40.00%

100

2

24.80%

62

3

20.40%

51

4

14.80%

37

标段2

无线网天线、设备安装及天馈线缆布放等

230

1

45.65%

105

2

36.96%

85

3

17.39%

40

标段3

电源安装、传输设备安装、交换设备安装、数通设备安装、微波设备安装等

20

1

100%

20

标段4

室内分布、无线网和电源安装、传输设备安装调测、割接替换,电源安装调测等(核心工序)

128.79

1

100%

128.79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并具有承揽相关业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该合同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至少一个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及其中至少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提供完整查验截图。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截图(施工劳务资质可不提供查询截图。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号: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有效期过后未能提供新的满足资格条件中的资质,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剩余份额)。

3.3.2投标人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证书查询路径及查询结果截图。

3.4投标人须出具由政府部门开具的近2年的“无安全事故证明”或类似证明文件。山东境内注册企业可出具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必须包括“安全生产”领域),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山东) >>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重大事故或犯罪记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通服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纳入负面行为清单且尚处在本品类或全品类禁止合作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无关联证明(须做承诺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提供资金安全承诺(须做承诺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须做承诺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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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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