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4-ZB2116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2116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 2024年度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2.4项目地点: 山西省河津市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2.5招标范围:
(一)监测范围
1、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检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和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开展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周边环境质量、土壤等方面的监测工作。
2、企业现场 CEMS 设备出现故障时要按照在线监控设施故障监测的频次和数据报送要求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数据。
3、开展环保部门现场监测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后的补充应急监测工作。
4、若发现自行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监测单位要在污染物监测频次内立即组织补测,确保数据有效性。
5、监测单位要根据合同约定,向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三份监测报告,便于录入污染源监测信息。
6、监测单位人员的交通和食宿等一切费用需自行安排。
(二)监测项目及工作量
见附件及在合同中约定的项目
(三)服务期限: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具备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态环境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认证证书附表包含我公司所有涉及的检测因子(详见监测方案)。应提供证书复印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可提供承诺书或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有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通知书中要能体现出产品名称)及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9:00至 2024年05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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