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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阿克套120MW级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4-05-28

(招标编号:CHDTDZ003/19-QT-005)

一、   招标条件

哈萨克斯坦阿克套120MW级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哈萨克斯坦阿克套市。

2.2项目规模:120MW级燃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正式签署合同后20天内提交可研初版报告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3/19-QT-00501

哈萨克斯坦阿克套120MW级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

哈萨克斯坦阿克套120MW级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内容包括:至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踏勘,开展收资工作(包含场地情况,接入条件,与老厂接口及设施公用情况等);根据调研踏勘情况,结合项目所在国/地要求,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编制中俄对照翻译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主机选型技术对比专题论证,提供满足招标方要求的创新专篇策划”。配合完成国内可研审查和收口。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可行性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8.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来完成过至少1项海外燃机联合循环项目可研技术服务工作,或者10年(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作为设计单位或总承包商承揽过1项海外燃机联合循环项目勘察设计业绩(装机容量在150MW以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28 13:44到2024-06-04 17: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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