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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标题1]万柏林区“三河”复流水生态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暨“三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玉门河复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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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区“三河”复流水生态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暨“三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玉门河复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HX202405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万柏林区三河复流水生态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暨“三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玉门河复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7243001),已由太原市万柏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万审管投审字【202257号、万审管投设字【2024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交汾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万柏林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玉门河新建河道主槽长度为10.39km,新建堤内湿地长度5.05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标段: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建设地点:玉门河西起小西铭村,东至入汾口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主要人员能力和素质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副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本单位人员;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4)各投标人应主动提交尚处于有效期内的不良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如无此类情况,需附投标人承诺说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建设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在任何阶段,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其相应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05-30    21:00:002024-06-04    21: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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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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