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电除尘控制系统换型改造招标公告
2024-05-31

(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47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电除尘控制系统换型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2.2项目规模:1×335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47001

3号机组电除尘控制系统换型改造

本标段包括:新型高频电源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等全部工作;负责现场在装电除尘低压控制系统设备(含低压振打系统、电加热及测温系统、PI系统)的调试,实现电气一、二次设备、控制系统软件及通讯的无缝对接。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机组电除尘控制系统换型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方自2021年1月以来至今,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厂高频电源改造业绩不少于(高频电源合同额200万以上)3项,并提供用户业绩证明和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范围页和盖章签字页),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信息),否则不予采纳。

3.投标方应具有住建厅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31 10:10到2024-06-07 23: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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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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