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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清水河窑沟加油站、土默特左旗绕城路加油站、武川第十加油站3个增设LNG项目及范家营加油站新建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4-05-31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T-ZB00020-2024】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清水河窑沟加油站、土默特左旗绕城路加油站、武川第十加油站3个增设LNG项目及范家营加油站新建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清水河窑沟加油站、土默特左旗绕城路加油站、武川第十加油站3个增设LNG项目,范家营加油站新建项目已取得批复文件,需要对设计服务进行采购。

2.2.服务(采购)范围及内容:清水河窑沟加油站、土默特左旗绕城路加油站、武川第十加油站3个增设LNG项目及范家营加油站新建项目设计服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服务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各项目站点。

2.6项目概算:53(万元),其中清水河窑沟加油站增设LNG项目10(万元)、土默特左旗绕城路加油站增设LNG项目10(万元)、武川第十加油站增设LNG项目10(万元),范家营加油站新建项目23(万元)。

2.7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规范和经内蒙古销售公司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进行设计,提交全套设计成果。

2.8 其他:依据具体项目设计服务费为最终结算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运输)专业甲级资质。③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④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提供平台网页完整截图)。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 业绩要求:提供一个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类似加油加气站改造项目设计的业绩。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3.5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jzsc.mohurd.gov.cn)黑名单记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00分至 2024年6月5日17时00分。

4.2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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