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社保基金大额存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陕州竞磋采购-2024-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区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社保基金大额存单)项目(招标项目编号:陕州竞磋采购-2024-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24年区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具体要求及相关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3日00时00分00秒---2024年06月13日23时59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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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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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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