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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2024年罗平分公司烤烟收购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04

招标编号:L53A00324001310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2024年罗平分公司烤烟收购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确定实施,招标人为:曲靖市烟草公司罗平分公司 指定地点。

2.7服务要求及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1)坚持验证入点,严格检查进入烟点的车辆和人员的证件,核对烟农身份证是否与收购电子合同、预约分级信息单相一致。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收购点,无“烟叶交售服务车”标识的运输车辆不得进入收购点。

(2)对待售烟叶进行验收,分级不合格烟叶不予确定等级;对照收购指导样品公平公正确定等级,杜绝收购人情烟、关系烟。

(3)负责库存烟叶的整理,确保仓库内散叶及烟包按等级堆码整齐、烟包或散烟堆等级标识醒目、烟包或散烟堆堆间有明显隔离。

(4)督促指导好打包员及时打包,仓库内单等级散烟库存不得超500公斤;成包烟叶内置三员卡、外贴条形码标签,三员卡和条形码必须填写清晰完整,并放置正确。

(5)协助收购点点长及时组织调运,建立收购调拨台账,及时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6)加强收购点卫生管理,确保收购点院内及仓库内地面清洁,无散碎烟叶、杂物。

(7)严肃收购纪律,严格收购点作息时间,不随意请假,服从收购点的管理安排。

(8)严格收购流程管理,规范各环节收购表单管理,确保收购工作有序开展。

(9)负责收购点微机、电子称、收购烟车等实物的管理使用,保管爱护好,确保正常使用。

(10)完成收购点其他收购相关工作。

2.8其他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廉政信用承诺书及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出资信息”内容即可),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控股股东(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判决结果”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21年1月1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需同时满足涵盖)(以上查询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时间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截图需能清晰看到截图时间及结果)。

3.10列入烟草行业禁入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被招标人采取禁入措施并在禁入期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方式一:网上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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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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