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53A00324001310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2024年罗平分公司烤烟收购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确定实施,招标人为:曲靖市烟草公司罗平分公司 指定地点。
2.7服务要求及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1)坚持验证入点,严格检查进入烟点的车辆和人员的证件,核对烟农身份证是否与收购电子合同、预约分级信息单相一致。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收购点,无“烟叶交售服务车”标识的运输车辆不得进入收购点。
(2)对待售烟叶进行验收,分级不合格烟叶不予确定等级;对照收购指导样品公平公正确定等级,杜绝收购人情烟、关系烟。
(3)负责库存烟叶的整理,确保仓库内散叶及烟包按等级堆码整齐、烟包或散烟堆等级标识醒目、烟包或散烟堆堆间有明显隔离。
(4)督促指导好打包员及时打包,仓库内单等级散烟库存不得超500公斤;成包烟叶内置三员卡、外贴条形码标签,三员卡和条形码必须填写清晰完整,并放置正确。
(5)协助收购点点长及时组织调运,建立收购调拨台账,及时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6)加强收购点卫生管理,确保收购点院内及仓库内地面清洁,无散碎烟叶、杂物。
(7)严肃收购纪律,严格收购点作息时间,不随意请假,服从收购点的管理安排。
(8)严格收购流程管理,规范各环节收购表单管理,确保收购工作有序开展。
(9)负责收购点微机、电子称、收购烟车等实物的管理使用,保管爱护好,确保正常使用。
(10)完成收购点其他收购相关工作。
2.8其他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廉政信用承诺书及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出资信息”内容即可),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控股股东(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判决结果”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21年1月1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需同时满足涵盖)(以上查询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时间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截图需能清晰看到截图时间及结果)。
3.10列入烟草行业禁入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被招标人采取禁入措施并在禁入期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方式一:网上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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