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采办-设备部就大榭石化馏分油四期项目总承包异构化进料/结晶进料换热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货物名称: | 大榭石化馏分油四期项目总承包异构化进料/结晶进料换热器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 |
| 数量: | 2台板式或1台缠绕管换热器 |
| 交货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岛项目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
| 项目概况: | 大榭石化馏分油四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由宁波利万聚酯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榭北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160万吨/年芳烃,计划竣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采用2台板式换热器(设备编号0269-E-403A/B,板片材料:S31603)或1台缠绕管式换热器(换热管:S31603)。投标人自行选择参与投标的换热器形式。 |
| 项目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岛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一、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2级别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年的年均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三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连续三年应盈利。 二、业绩要求 以缠绕管式换热器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至少在重整、歧化、芳烃分离、异构化装置其中1套装置中,具有1台热负荷不小于50MW的缠绕管换热器销售业绩; 以全焊接板式换热器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至少2套在重整、歧化、芳烃分离、异构化装置中,具有2台热负荷不小于35MW的全焊接板式换热器销售业绩。 上述业绩均应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4月20日到2020年0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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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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