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某部营区引进垃圾清运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5300000876123162003050071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2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同时具有环境卫生服务或垃圾清运。(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具有项目所在城市管理部门批准的垃圾收集、运输相关的许可证;(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附复印件)③供应商须自备垃圾清运车辆,至少拥有容积12立方及以上压缩式垃圾清运车2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有、购买或租赁均可,合同到期后采购人不负责回购中标方购买的车辆、设备等。自有的提供车辆行车证复印件及车辆实物图片,购买须提供承诺书,租赁须提供租赁协议、行车证复印件、车辆实物图片;(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复印件)④垃圾清运车辆须年检合格,具有车辆行驶证,具有市内通行许可,并按规定购买该车辆交强险;(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购买拟投入本项目还须提供承诺书,租赁方式拟投入本项目还须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⑤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附复印件)⑥投标人须对车辆安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安全及规范操作进行承诺;⑦投标人需对垃圾处理方式、处理地点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⑧近3年(2017-今)承担过一件及以上类似垃圾清运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对已报名的投标人查询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如果查询到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00至2020年04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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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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