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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智能化洁净生产基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06-07
公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智能化洁净生产基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4608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智能化洁净生产基地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608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在原厂区内现有动装厂房西侧,将现有铁路线、毛坯二站、贵金属屑库、分厂生活间等拆除后,贴建一座156米长、30米宽,其中包含配备中央空调及净化系统的面积约为700平方米单层洁净度为九级的洁净车间,最大吊车额定起重量为75T。新建建筑总面积为6725.78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为3929.47平方米,三层配套辅房面积为2796.54平方米。厂房占地面积为4825.20平方米。 新建洁净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戊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轨顶标高为16.0米,厂房为24米单跨单层厂房,柱距6米,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与原厂房贴建部位6米范围内为配套辅房,层数三层,一层、二层、三层层高均为4.5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工业厂房建筑及仓储类建筑)的要求,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7日13时00分00秒---2024年06月13日13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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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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