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参事室海棠院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国务院参事室海棠院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国务院参事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编号:TC240J77X
2.2 项目名称:国务院参事室海棠院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3 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保修期满终止。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2.5 服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务范围为“古建筑”)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且为入围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监理集中采购定点单位。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人名单。
3.6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较大金额(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提供承诺函)。
3.7 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7日12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13日16时00分00秒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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