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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分公司“嘉游赣”活动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比选邀请)
2024-06-07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分公司“嘉游赣”活动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比选邀请)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分公司“嘉游赣”活动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现将有关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分公司“嘉游赣”活动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TC249X7G8

3、         采购预算:180600元。

4、      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控制单价(元/人)

预计人数

采购预算(元)

采购内容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分公司“嘉游赣”活动采购项目

700

258

180600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      标包划分:总包采购,即采用一个标包采购。

6、其他内容:

6.1活动时间:约为2024年6月下旬-7月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2具体线路:线路1:宜春-望仙谷-葛仙村;线路2:宜春-景德镇-瑶里。

6.3付款方式:项目活动费用在活动结束后,据实结算。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结算清单,甲方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7、供应商资格条件:

7.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2供应商须提供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且没有异常纪录。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7.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响应供应商依法缴纳的评审前六个月内(不含评审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原件或响应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信用信息截图、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6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函加盖公章。

7.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8、采购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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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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