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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新中学2024年校园改造及室外附属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6-07

河北安新中学2024年校园改造及室外附属建设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安新中学2024年校园改造及室外附属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河北安新中学2024年校园改造及室外附属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4〕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安新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__已落实__,招标人为  河北安新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安新中学2024年校园改造及室外附属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河北安新中学2024年校园改造及室外附属建设项目施工。

(2)项目建设地点:安新县育才东路河北安新中学校内。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校内多栋建筑进行内装修局部改造,对室外附属工程进行配套设计:

   1#、2#女生宿舍:1#女生宿舍楼二层及四层公共卫生间更换铝扣板吊顶,更换地砖、墙砖、卫生器具,重做防水;2#女生宿舍建筑物内公共走廊、楼梯的墙面、顶面、墙裙重新粉刷;建筑钢梁部分区域除锈上漆喷涂防火涂料;公共卫生间、盥洗间、淋浴间及宿舍阳台盥洗间更换铝扣板吊顶。走廊更换矿棉板吊顶。公共卫生间、盥洗间、淋浴间更换地砖、墙砖、卫生器具,重做防水;部分阳台盥洗间重做防水及地砖。

  育德楼:建筑物内公共走廊、楼梯的墙面、顶面、墙裙重新粉刷;部分内门均进行更换;室外采暖管线进行更换,首层卫生间垭口门套更换,拆除部分房间架空木地板,更换部分卫生间地砖及隔断。

  求真楼及连廊:建筑物内各房间、走廊、楼梯间楼地面、内墙面、墙裙、踢脚、顶棚、灯具的重新装修和更换;卫生间内洁具和管道的更换;建筑内、外门窗(含防火门窗)的更换;增加部分房间窗帘;部分内门更换锁具屋顶重做防水。

  启慧楼室外台阶改造:学校扩容提升项目室外绿化、硬化、围墙、管网、新增变压器;求真楼与明理楼之间广场硬化翻修改造。

(4)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概算986.44万元。

(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的竣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v.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査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l项修改为本条);

z.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aa.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m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p项修改为本条);

ab.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贵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r项修改为本条):

ac.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量化评价结果被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ad.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u、v、w、x、y、z、aa、ab、ac、ad与“(5)信誉要求”、“(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u、v、w、x、y、z、aa、ab、ac、ad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8日00时00分00秒 至2024年07月01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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