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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4年烟叶收购类物资采购(标段五)(二次)招标公告
2024-06-11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4年烟叶收购类物资采购(标段五)(二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4年烟叶收购类物资采购(标段五)(二次)。

2.2项目编号:HCZB01202404035。

2.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现对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4年烟叶收购类物资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每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投报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可兼投兼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本次招标为标段五,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号

物资名称

单位

预计数量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标段五

双人操作台及标准辅助光源

60

1393.33元/套

标准辅助光源

50

696.67元/套

注:本表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最终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的需求及验收合格数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4交货时间要求:分批次供货。根据招标人需求部门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以招标人需求部门通知为准(其需求为零星、小额、随机通知)。乙方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需求部门指定联系人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人所需物资送货上门(最迟不超过2024年8月1日)完成供货。每次送货费用均须为免费,并且不得设置最低送货金额。

2.5交货地点:红河州各分公司指定地点。各分公司预计数量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使用需要,一次验收合格;产品质保期内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及时、按质、主动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交货时必须随货物附出厂合格证明及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2.7样品要求:本项目标段五不要求递交样品。

2.8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4.175万元(含税),其中标段五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9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提供相关承诺及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销售供应货物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须有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必须至少有1项所投标段货物的供货业绩,以完整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第三方证明材料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第三方证明材料复印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网站查询(处罚期限满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5.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4年 6 月 12 日至2024年 6 月 18 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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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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