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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06-13
发布日期: 2024-6-13 18: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项目编号:hizw20240613007)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陵行审批委托〔2023〕11号、陵行审批委托〔2024〕 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A-75和A-79地块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6326.08㎡,总建筑面积为855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939.81㎡,地下建筑面积23620.19㎡。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招标控制价5,949,6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7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hizw20240613007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59496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从施工准备阶段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以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甲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工程师且无其他在监项目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监理资质或资格以及监理能力;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6)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递交等相关事项。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致使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备注: 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 3.6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单独查询关键词:“单位行贿罪 ”)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分别单独查询关键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 ”)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分别单独查询关键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 ”)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 3.7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函 。 3.8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凡在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上的企业,处罚公布期内不能投标 。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监理资质或资格以及监理能力;(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6)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递交等相关事项。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致使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6月13日 18时00分至2024年06月23日 18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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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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