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食堂膳食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食堂膳食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FEGD-ZT17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642820-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
地址:广州增城市荔城街侨中路1号
联系方式:骆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小姐(020)83642820-825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 承包期限 |
师生食堂膳食管理服务 | 合同签订后三年 |
投标人必须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所需的食堂膳食管理服务。加快我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的提升,促进学校食堂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全面提高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推进我校“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的实施,建设“平安校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华侨中学师生食堂经营服务招标方案,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食堂的经营服务者。服务期为三年。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细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服务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同时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4.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A级食堂的经验(提供A级食堂的经营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2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不接受已经营三家或以上的增城地区的公立学校食堂的供应商报名;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备查)(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2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7)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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