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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 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燃气热水锅炉)招标公告
2024-06-17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 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燃气热水锅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KNWZ2024-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142号)和《国铁集团关于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使用青海省地方出资、国铁集团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青海省地方出资1.59%,国铁集团出资98.41%,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气热水锅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格尔木站(含) 至省界,包括按预留条件增开尕斯湖站等 20 处会让站;格尔木南站到发场增建到发线,调车场实施预留的调车线;格尔木枢纽机辆设施相应补强;扩建既有茫崖镇站货场;配套实施牵引供电、电力配套工程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强等工程,建设总工期1.5年。

招标内容: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具体物资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见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0:00时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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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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