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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本部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惠民贷清收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06-17

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本部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惠民贷清收服务招标公告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本部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惠民贷清收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CGXM2319992406000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本部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惠民贷清收服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本部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惠民贷清收服务,本项目共选聘3家律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期限三年,委托代理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前,根据招标人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如决定续约,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续约1年,续约次数不超过2次。

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可控及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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