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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桥头乡竹林寨村香蕉分拣包装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4-22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谈判申请人提出谈判申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桥头乡竹林寨村香蕉分拣包装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HCF-GC-2020032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根据《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河政复【2020】23号及河政复【202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需求,需要对桥头乡竹林寨村香蕉分拣包装建设项目进行新建。

2.预算资金:人民币303000.00元。

3.项目地点:桥头乡竹林寨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范围:完成桥头乡竹林寨村香蕉分拣包装建设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5.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到位。

6.计划工期:3个月。(以合同规定起始时间为准)

7.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此次采购要求。

2.谈判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谈判申请人需依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项目经理社保资料证明)。

7.至少完成过一项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各谈判申请人请于2020年04月22日至2020年04月24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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