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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地区普通化学品采购通用品类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2024-06-18

【变更公告】2024年惠州地区普通化学品采购通用品类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09时0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原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2)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注:(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有机化学品或无机化学品销售业绩,业绩总金额达150万元,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对于单项次合同,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业绩认定金额以实际交付金额计算。)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年协或单项次合同需要提供一样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表。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2)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注:(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3 危险化学品资质(开标时需要进行公开):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2-丁氧基乙醇(或乙二醇单丁醚或乙二醇丁醚或丁基溶纤剂)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2-丁氧基乙醇(或乙二醇单丁醚或乙二醇丁醚或丁基溶纤剂)的资质要求。 3.4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有机化学品或无机化学品销售业绩,业绩总金额达150万元,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对于单项次合同,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业绩认定金额以实际交付金额计算。)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年协或单项次合同需要提供一样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5 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4年惠州地区普通化学品采购通用品类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2024年惠州地区普通化学品采购通用品类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 2024年惠州地区普通化学品采购通用品类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标的物为乙酸钠等普通化学品25种,1年期预估数量为3324吨。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2024年惠州地区普通化学品采购通用品类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235/01
发标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应在订单下达5天内 ,具体以通知为准
交货数量
预估3324吨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2)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注:(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3 危险化学品资质(开标时需要进行公开):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2-丁氧基乙醇(或乙二醇单丁醚或乙二醇丁醚或丁基溶纤剂)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2-丁氧基乙醇(或乙二醇单丁醚或乙二醇丁醚或丁基溶纤剂)的资质要求。 3.4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有机化学品或无机化学品销售业绩,业绩总金额达150万元,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对于单项次合同,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业绩认定金额以实际交付金额计算。)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年协或单项次合同需要提供一样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5 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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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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