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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5-12月份)生产通勤用车租赁二次公告
2020-04-22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5-12月份)生产通勤用车租赁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215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5-12月份)生产通勤用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
招标范围:大巴车5辆44座及以上,中巴车3辆12座以上及15座以下。
服务周期:服务周期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8个月。
标段划分: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招标范围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
(2)业绩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22日9:00起至2020年4月27日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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