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阳春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阳春市公安局电梯采购及其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阳春市公安局电梯采购及其伴随服务
项目编号:GPCGD17BY01HG036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627917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春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020-62791717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地点:阳春市公安局
2、采购规模(主要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承包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4、工期要求:收到预付款后,接到采购人的书面生产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3. 供应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B、供应商为非电梯制造商的,必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所投货物的供货确认书原件(原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注:授权电梯制造商须符合本条第A款规定,并同时提供授权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材料。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1.5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12:59 至 2017年08月14日 17: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