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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铝业燃煤自备机组、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公告
2024-06-19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机组、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4-ZB215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机组、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215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委托专业监理公司承揽包铝热电厂#1、#2机组/华云#3、#4、#5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业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机组、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机组、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地点: 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机组、内蒙古华云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等级发电机组改造项目工程的监理业绩。(需提供项目委托人单位出具的监理范围证明文件或监理合同,证明材料必须完整清晰)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团队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人在编人员,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类似本工程(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20 09:00——2024-07-01 17:00(北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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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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