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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上海研究院水煤浆添加剂混配服务招标公告
2020-04-22
无标题文档化工公司上海研究院水煤浆添加剂混配服务公开招标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上海研究院水煤浆添加剂混配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101968,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承接了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疆煤化工公司、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气化装置提供化工三剂,即水煤浆添加剂、灰水分散剂和絮凝剂的供应和相关服务任务,需要由投标人在各气化工厂附近就近建厂完成煤浆添加剂及灰水分散剂的混配、絮凝剂的转运以及上述三种产品向最终用户的交付工作,包括必要的技术沟通、解释工作,以协助招标人完成除了产品供应以外的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人委托开展水煤浆添加剂和灰水分散剂的混配生产,招标人委托开展水煤浆添加剂和灰水分散剂的混配生产,年生产量总计为88100吨(预估),三年总计生产量264300吨(预估)。其中,水煤浆添加剂,新疆项目约40000/年,包头项目约16000吨/年,神木项目约3000吨/年,咸阳项目约4000/年,榆林项目约20000吨/年;灰水分散剂,新疆项目约1200吨、包头项目约1200/年,神木项目约600/年,咸阳项目约900/年,榆林项目约1200吨/年;絮凝剂年需求总量为94吨(预估),不需要进行任何加工工作,由招标人根据客户需要采购,存放于投标人的混配工厂中,由投标人根据各用户的需求进度,进行转运交付。

投标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原料,并按照招标人的指令和指导进行混配生产,执行招标人的质量标准和包装要求,并负责按时分批次运输至招标人产品最终用户指定现场(包头、乌鲁木齐、神木、咸阳、榆林)

注:预估采购数量仅作投标参考,不作为实际执行依据。

2.3其他: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分别位于:包头、乌鲁木齐、神木和咸阳、榆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2018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且为盈利;(提供2016-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支持大型煤化工装置水煤浆添加剂的混配生产业绩,投标人需要提供其2017至今在同类装置中的服务业绩,并出具实际应用良好报告(报告内容涵盖实际生产应用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及应用单位的评价)及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投标人20182019年度完成水煤浆添加剂的混配工作不少于10000吨/年;(提供证明材料)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3.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分析化验实验室及技术人员,能够完成煤浆成浆性和灰水分析等实验及分析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指定的个地点附近建有混配工厂且具备投用条件。混配厂均须有完整的经营资质(在当地合法合规注册并从事水煤浆添加剂的混配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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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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