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灵山镇排水防涝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江东新区灵山镇排水防涝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审[2024]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海口江东新区灵山镇排水防涝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新建污水管网24130m,新建雨水管网25620m,新建雨水方沟480m,新建雨水口800个,拉森钢板桩支护40750m,路面破除并恢复70180㎡,污水UPVC接户管99180m,新建规模10000m³/d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拆除原有合流沟3200m,拆除现状合流管道10500m,管道清淤及管线保护等。
2.3项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概算编制、整个施工过程及竣工阶段配套服务。
2.6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为:4147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提供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单位盖章确认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如为退休人员,提供其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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