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灵山镇排水防涝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江东新区灵山镇排水防涝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勘察)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审〔2024〕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海口江东新区灵山镇排水防涝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勘察)
2.2 项目概况:新建污水管网24130m,新建雨水管网25620m,新建雨水方沟480m,新建雨水口800个,拉森钢板桩支护40750m,路面破除并恢复70180㎡,污水UPVC接户管99180m,新建规模10000m³/d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拆除原有合流沟3200m,拆除现状合流管道10500m,管道清淤及管线保护等。
2.3 项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等(具体以签订勘察合同为准)
2.6 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1361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6月20日17时30分 至 2024年07月1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